事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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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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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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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332023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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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編碼 |
11330000MB1691376Y4332023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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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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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助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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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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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助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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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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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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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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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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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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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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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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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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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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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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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場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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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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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辦理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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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網辦(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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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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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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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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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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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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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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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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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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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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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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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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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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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審查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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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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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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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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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或牽頭處(科)室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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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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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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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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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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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委托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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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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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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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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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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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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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主題分類
|
醫療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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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主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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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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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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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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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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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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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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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上申請/現場窗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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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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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通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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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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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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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證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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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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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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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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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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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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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時限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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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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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信息 |
|
事項名稱 |
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基本編碼 |
332023012000
|
實施編碼 |
11330000MB1691376Y4332023012000
|
受理機構 |
各級助產機構
|
決定機構 |
各級助產機構
|
服務對象 |
個人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法定辦結時限 |
即辦
|
承諾辦結時限 |
即辦
|
中介服務 |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次
|
網上辦理深度 |
全程網辦(Ⅳ級)
|
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 |
無
|
權力屬性 |
本級保留
|
權力來源 |
無
|
行使層級 |
區縣級
|
聯辦機構 |
無
|
適用對象說明 |
無
|
事項審查類型 |
無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實施或牽頭處(科)室名稱 |
衛生行政部門
|
實施主體編碼 |
無
|
委托部門 |
無委托部門
|
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
無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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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主題分類 |
醫療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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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主題分類 |
醫療衛生
|
辦事信息 |
|
是否網辦 |
是
|
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
不支持
|
辦理形式 |
網上申請/現場窗口申請
|
通辦范圍 |
無通辦范圍
|
結果信息 |
|
審批結果類型 |
出證辦結
|
審批結果名稱 |
出生醫學證明
|
審批結果樣本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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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時限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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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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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辦事地點/時間
具體地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行政辦事大廳(杭州市下城區武林街道慶春路216號)1號、2號窗口
辦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電話: 0571-87709067

申請條件
●數量限制
●受理條件
●禁止性要求
環節 | 辦理時限 | 辦理人員 | 審批標準 | 辦理結果 |
申請 | 申請人向登記(發照)機關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 |||
受理 | 即辦 | 受理員 | 1.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經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有權更正人當場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 | 1.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進入審查環節; 2.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補正告知書》; |
審查/核準 | 即辦 | 審查員 | 1.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律的要求; 2.需要核實的,應當核實相關材料。 | 對于審查通過的,進入決定環節。 |
決定 | 即辦 | 決定人 | 根據審核情況,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 | 1.對于審查通過的,出具批準意見、結論; 2.對于審查不通過的,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 |
送達 | 10個工作日 | 送達人 | 作出決定后,當場送達或者電子文件網上送達許可決定。 |

收費標準
●是否收費
●收費依據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常見問題
1 |
問:提供查詢的服務時間段是什么? 答:提供24小時查詢服務。 |
設定依據
●國家法律依據
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
2、《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文件;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省級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