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即辦件
不收費
事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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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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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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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3320040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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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編碼 |
11330000002482031M23320040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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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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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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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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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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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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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法人/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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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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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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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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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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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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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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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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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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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場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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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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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辦理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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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網辦(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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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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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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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屬性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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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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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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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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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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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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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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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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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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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審查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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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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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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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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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或牽頭處(科)室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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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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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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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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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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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委托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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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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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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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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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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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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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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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主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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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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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主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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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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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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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網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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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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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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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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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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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通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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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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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類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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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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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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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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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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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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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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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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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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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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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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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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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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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3320040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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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編碼 |
11330000002482031M2332004059000
|
受理機構 |
無
|
決定機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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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個人,法人,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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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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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
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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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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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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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場次數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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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辦理深度 |
全程網辦(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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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 |
無
|
權力屬性 |
無
|
權力來源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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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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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辦機構 |
無
|
適用對象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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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審查類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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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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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或牽頭處(科)室名稱 |
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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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編碼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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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委托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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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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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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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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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主題分類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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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主題分類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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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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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網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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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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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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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通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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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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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類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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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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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樣本 |
無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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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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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時限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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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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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辦事地點/時間
具體地址: 省政府(杭州市西湖區北山街道省府路8號)1號樓2003房間
辦理時間: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聯系電話: 0571-8705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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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受理條件
(一)符合國家、省相關產業、能源政策;
(二)具有一定的技術先進性和節能潛力。
(二)具有一定的技術先進性和節能潛力。
●禁止性要求
無禁止性要求
辦理流程
0次跑動
分析、擬定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需求;印發文件,制定遴選要求,征集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開展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推介活動;定期評估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先進性。

收費標準
●是否收費
不收費
●收費依據
無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支持
常見問題
暫無常見問題解答,如果您有疑問,請點擊右側電梯導航的“咨詢投訴”。
設定依據
●國家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五十八條: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節能技術、節能產品的推廣目錄,引導用能單位和個人使用先進的節能技術、節能產品。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節能科研項目、節能示范項目、重點節能工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六十條:中央財政和省級地方財政安排節能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示范與推廣、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節能宣傳培訓、信息服務和表彰獎勵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六十條:中央財政和省級地方財政安排節能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示范與推廣、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節能宣傳培訓、信息服務和表彰獎勵等。
●省級法律依據
(一)《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支持節能產品、技術、工藝的研發、示范和推廣應用,促進節能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二)《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節能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產品和技術的示范與推廣應用、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節能宣傳培訓、節能信息服務、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表彰獎勵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技專項資金,應當優先安排用于節能降耗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推廣、節能技術示范工程建設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促進節能技術創新與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節能專項資金和用于節能領域的科技專項資金不得就同一事項重復安排。
(三)《浙江省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對生產、使用列入國家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目錄的技術和產品的,按照規定實行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除國家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目錄外,省節能主管部門可以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本省的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導向目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用財政補貼等方式,支持生產、使用列入推廣目錄或者推廣導向目錄的節能技術和節能產品。
(二)《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節能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產品和技術的示范與推廣應用、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節能宣傳培訓、節能信息服務、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表彰獎勵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技專項資金,應當優先安排用于節能降耗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推廣、節能技術示范工程建設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促進節能技術創新與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節能專項資金和用于節能領域的科技專項資金不得就同一事項重復安排。
(三)《浙江省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對生產、使用列入國家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目錄的技術和產品的,按照規定實行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除國家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目錄外,省節能主管部門可以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本省的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導向目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用財政補貼等方式,支持生產、使用列入推廣目錄或者推廣導向目錄的節能技術和節能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