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 | 服務對象 | 法人,其他組織 |
承諾辦結時限 | 5(工作日)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辦件類型 | 其他 | 中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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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辦機構 | 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

申報材料


申請表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報部項目需提供)
建設項目建設依據(項目賦碼信息、項目列入相關規劃文件或者相關產業政策文件等)
建設項目擬選址紅線界限圖(有條件的提供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及圖件)
標明項目位置的國土空間規劃總圖(含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總圖,空間管制規劃圖、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土地利用現狀圖及其他相關圖件
需要組織技術論證的,提供論證報告(含規劃選址、踏勘論證、節地評價)
項目用地邊界拐點坐標表,占用和補劃永久基本農田的還需提供占用和補劃永久基本農田拐點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建設項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提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還應提供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事項名稱 | 辦理結果 | 辦理類型 | 受理部門 | 辦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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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 |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預審意見 |
其他 |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
辦事指南 |
辦事地址
具體地址: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杭州市西湖區靈隱街道西溪路118號)一樓大廳辦事窗口
辦理時間: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聯系電話: 0571-88877764

申請條件
●數量限制:
●受理條件:
●禁止性要求:

常見問題
1 |
問: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辦理以后,現行相關法律法規是否適用? 答: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是依照不同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面推行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辦理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兩個事項合并辦理是基于上位法律法規未作修改的前提下開展的,對兩個事項的適用情形、審批層級權限和有關要求均嚴格按照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
